1、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籍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可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2年。
2、学生可参加省人事管理部门等各级各类技能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医疗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取得在相应岗位就业资格。护理专业的学生,入学时便可签“定单式”就业合同,毕业三个月内在北京地区和各省会城市三乙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安置就业。考入我校的普通中专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报考成人高中起点本专科和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自学考试本、专科,国家承认学历。
3、学生毕业时,毕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颁发,为普通中专或大专学历。毕业生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一切待遇,由省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具有干部身份。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精神“3+2”毕业生可以立交桥形式对接普通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医类专业专升本,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