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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费减免制度
发布日期:2008-04-07 14:17:44  作者:不详
 
一、原则: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品学兼优的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学校可以减收一些学生的学费。
二、程序: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给班主任老师。
2、学生科组织各部门联评,评出极困难学生名单报校领导审批。
3、校长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备案,免收这些学生的部分学费。
4、全校公示一周。
三、条件:
1、农村学生持村、乡镇、县三级民政部门出示的特困证明;城市学生持家长单位、街道、区县三级民政部门出示的证明。
2、本人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平均分数在班级前5名。
3、本人为孤儿,或父母均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
4、平时生活节俭,无奢侈浪费现象。
5、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热心为集体、同学做有益的的事情。
6、能够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做有益于国家、集体、他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