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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发布日期:2021-03-30 08:15:46  作者:季宏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3月29日上午,在实训楼三楼会议室学校党委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根据学校党委实施的“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位党委委员分别与各自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要求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勒卡索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做到不使用公款吃喝,不向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收送红包礼金,不参与赌博,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宴请事宜和借机敛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力地促进了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源头上牢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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